中央环保督察:安徽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 巢湖环境形势严峻
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(记者杜希萌)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,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,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,并形成督察意见。经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,督察组于2017年7月29日向安徽省委、省政府进行反馈。督察指出,安徽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,但重发展、轻保护问题依然存在,一些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:
一是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。督察谈话中多数同志反映,安徽省一些领导干部重经济发展、轻环境保护,对自身肩负的环保责任认识不到位。一些地方和部门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淡薄,《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》出台后,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基本没有落实,甚至仍然大量违法开发建设。2011年通过行政区划调整,将巢湖整体纳入合肥市管理,并成立安徽省巢湖管理局,以便对巢湖实现统一保护监管,但由于职能交叉,权责不清,监管不力,体制优势没有得到发挥。
政绩导向存在偏差。2016年省政府对各地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,经济发展权重由上年14.6%~22.3%上升到27.5%~32.5%,但生态环境指标权重却由上年14.6%~22.3%下降到13.5%~20.5%。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考核中,蚌埠、淮北、铜陵、六安4市空气质量下降,考核结果应为不合格,但实际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。淮南市政府对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淮南高新区、安徽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,无论是考核内容,还是指标体系均无环境保护要求。六安市对环境保护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,并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一些部门和地方工作不严不实。省水利厅虽然组织开展过入河排污口排查,但对全省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,日常管理严重缺位,大量入河排污口长期超标排放。省国土资源厅履职不到位,没有按要求开展督查和考核问责,导致安徽省“三线三边”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矿山治理工作严重滞后。省环境保护厅对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,但在整改要求未落实的情况下,仅凭东至县政府做出的承诺即于2015年12月解除挂牌,工作流于形式。
淮北、宿州两市于2016年12月将尚未开工的淮北市相阳沟、宁王沟,尚未完工的淮北市老濉河和宿州市三塘等4个项目虚报为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的项目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失察,仅简单汇总后直接上报上级部门。督察发现,三塘整治项目仍有一塘尚未开工,相阳沟、宁王沟整治项目督察期间刚刚动工。老濉河截污工程尚未完工,沿河9个排污口大量排放生活污水,群众反映强烈。
淮南市姚家湾排污口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,环境隐患突出。为解决这一问题,淮南市于2017年4月建成石姚湾污水泵站,将污水纳管排入淮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。但泵站运行一个月来,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并未增加,每天4万余吨污水去向不明。对此,淮南市不了解、不调查,直至督察组发现后才组织排查。
二是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。近年来,巢湖水华高发,2015年最大水华面积321.8平方公里,占全湖面积42.2%;2016年水华最大面积为237.6平方公里,占全湖面积的31.2%。2017年一季度,巢湖湖体总磷浓度和富营养化状态指数同比均呈上升趋势。督察还发现:
破坏滨湖湿地。2016年合肥市滨湖新区违法审批,损毁防浪林台湿地,将14万平方米防浪林台用作建筑垃圾消纳场。防浪林台内湿地已被渣土填平,完全丧失了生态功能。滨湖新区还将派河口天然湿地违规用作建筑垃圾消纳场,已倾倒土方约50万立方米,占用湿地60万平方米。另外,渡江战役纪念馆西侧湿地也陆续被土方填埋,损毁湿地约16.8万平方米。
违规侵占湖面。2013年合肥市实施巢湖沿岸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,将原本连成一片的湿地从中隔断,预留部分区域作为滨湖新区旅游码头用地。2014年又以实施滨湖湿地公园工程名义,在近两公里的湖岸违法建设“岸上草原”项目,还以建设防波堤名义围占湖面,以保护之名,行开发之实,其中约2000亩湖面已经用作旅游开发。
入湖污染量大。十五里河、南淝河和派河水质长期劣Ⅴ类,3条河流入湖污染物巨大。2013年立项的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迟迟没有建成,导致每日约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。南淝河流域长期没有实施有效的雨污分流,加之管网大量错接、漏接,流域污水处理设没有发挥效益。派河流域的肥西县污水处理率不足30%,大量污水直排,主要支流潭冲河和王建沟水质逐年下降。
三是重点流域区域环境问题突出。淮河支流水质长期没有改善,2016年监测的27条淮河二、三级支流中,7条水质为Ⅴ类,10条为劣Ⅴ类。
淮北市排水规划频繁调整,烈山、杜集两区因污水管网长期空白,35万人口每天约4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,造成龙河水质持续恶化。淮南市因配套管网建设不到位,全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约50%,每天10余万吨生活污水排入淮河和瓦埠湖。亳州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,每日超过3万吨污水直排涡河、宋汤河。宿州市“十二五”期间应建成投运的汴北污水处理厂和城东污水处理厂,至今尚未建成,区域内约20万人生活污水直排北沱河。
宿州、亳州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严重不足,宿州市灵璧县生活垃圾仍堆存于无污染治理设施的简易垃圾填埋场,群众反映强烈。蚌埠市怀远县长期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水塘堆存生活垃圾,垃圾渗滤液通过沟渠直排环境,督察采样监测发现,渗滤液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高达4340毫克/升和580毫克/升,污染十分突出。另外,两市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建成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比例仅为5.6%和22.3%,大量养殖粪污直排环境。
皖北地区大气污染问题突出,其中宿州、亳州两市空气质量恶化尤为突出。2016年,宿州市PM10浓度较2015年不降反升,细颗粒物浓度全省最高;亳州市2017年1~5月PM10浓度同比上升44.2%,升幅全省最高。督察发现,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仍有燃煤小锅炉在用;非煤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停滞,矿山扬尘问题突出。亳州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严重滞后;建成区大拆大建带来扬尘污染,以及大量搅拌站、石子加工等扬尘问题,群众反映强烈;大量煤矸石制砖企业大气污染物直接排放,局部污染严重。
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。全省163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,24个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15个园区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。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污水管网建设缓慢,配套污水处理厂长期进水不足,至今未能正常运行。
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违法违规新建、扩建大量旅游、畜禽养殖、房地产项目,水质从2013年的Ⅱ类下降到2016年的Ⅳ类。瓦埠湖饮用水水源地、宿松华阳河湖群省级自然保护区围网养殖面积大幅度超过控制要求,水质下降明显。
督察要求,安徽省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,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,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。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,坚决推进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,加快巢湖治理保护、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和自然保护区监管。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,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,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,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,厘清责任,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。
截至6月底,督察组交办的3719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,责令整改3113家,立案处罚803家,累计罚款2635.2万元;立案侦查52件,拘留63人;约谈637人,问责476人。
督察强调,安徽省应根据《环境保护督察方案(试行)》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,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,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。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,及时向社会公开。
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,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安徽省委、省政府处理。
2017-07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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